1.水泥試驗儀器取樣 散裝水泥應該在打入筒庫前從水泥運輸車上取樣,袋裝的水泥應用取樣器從不少于10 袋的水泥中抽取樣品。取樣時應該目測水泥是否受潮結塊,對于袋裝水泥,每次到貨時應該隨機抽取10 袋稱量其重量,計算平均重量。
2.水泥試驗儀器試驗條件 試驗室溫度為20±2℃,相對濕度應不低于50%;水泥試樣、拌和水、儀器和用具的溫度應與試驗室一致;濕氣養護箱的溫度為20±1℃,相對濕度不低于90%。
3.水泥試驗儀器標準稠度用水量的測定GB/T1346-2001 3.1 儀器設備:水泥凈漿攪拌機、維卡儀 3.2 將所用儀器設備先用濕抹布潤濕,稱取水泥500g,在5~10s 內倒入水中,啟動攪拌機,低速攪拌120s,停15s,再高速攪拌120s 停機。
4. 水泥試驗儀器測定步驟: 拌好后,立即將拌制好的水泥凈漿裝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試模中,用小刀插搗,輕輕振動數次,刮去多余的凈漿;抹平后將試模和底板移到維卡儀上,并將其中心定在試桿下,降低試桿直至與水泥凈漿表面接觸,擰緊螺絲1s~2s 后,突然放松,使試桿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凈漿中。在試桿停止沉入或釋放試桿30s 時記錄試桿距底板之間的距離。整個操作應在1.5min 內完成。以試桿沉入凈漿并距底板6±1mm 的水泥凈漿為標準稠度凈漿。其拌水量為該水泥的標準稠度用水量(P),按水泥質量的百分比計。